行业公告

福建厦门:创业补贴奖励8月起申报,放宽申请条件

2021-08-19        作者:双创云-大连创谷汇双创产业中心  

创业启动补助、创业场地补贴……8月,创业补贴(助)奖励开始接受申报了。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人社局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支持带动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据了解,《通知》进一步扩大了创业扶持对象范围,放宽了申请条件,分别对创业平台建设、个人自主创业给予相应补贴。

《通知》支持创业平台建设,发挥平台吸纳创业就业作用。符合条件的创业平台可纳入创业大本营规划,实行统一挂牌。已认定创业大本营入驻创业实体每新吸纳一名人员就业,在该创业实体办理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3个月(含)以上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年度奖励不超过10万元。此外,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大本营申请认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成功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还将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及以上级别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

《通知》支持个人以创业方式就业并带动其他群体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扶持对象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启动补助、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第1—12个月、13—24个月、25—36个月的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户·月、400元/户·月、300元/户·月)、年度奖励不超过1万元的创业项目带动就业奖励。

在支持优质创业项目方面,入选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并参加展示推介活动的,每个项目给予2000元的入库项目奖励。在厦门市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最高可获10万元/个一次性奖励。

市民朋友想了解更多详情可登录厦门市人社局官网(hrss.xm.gov.cn)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