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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文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备案 可享国家税收优惠和省内政策扶持

2021-06-29        作者:双创云-大连创谷汇  

为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完善提升支持科技创新和小微企业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日前,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凡是符合规定并在河南省注册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含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程序向备案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据悉,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备案是推动创业投资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利于创业投资企业依法享受国家税收优惠及河南省各级政府政策扶持,有利于调动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积极性,有利于全面了解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状况和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为河南省各级政府制定更有力扶持政策提供数据参考。

《通知》明确了创业投资企业备案主体与备案条件: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投资者不超过200人,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不超过50人,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委托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作为管理顾问机构负责其投资管理业务的,管理顾问机构必须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通知》提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主要分为线下审核和线上填报两个环节。其中,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创投企业,可以直接向河南省发改委提出备案申请。同时,各创业投资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线上备案管理事务。创投企业完成线下备案环节后,需登录“全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备案信息。